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公司潜湘支线、樟湘支线及新气管道智能站建设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STC-WH2025-GWHN0001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规模:根据《油气管道智能站技术导则》(试行)中“智能站”整体需求及建设思路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站场的运行管理模式及功能需求,实现智能站所依托的监控及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及试点站场的工艺、自控、通信、供配电等各个配套系统的适应性建设。本工程拟在新气管道10座站场,潜湘支线、樟湘支线7座站场开展智能站建设。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智能站自控、通信、电气、工艺、结构等专业相关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供物资的接收、保管与安装;乙供物资采购与管理;站内线缆敷设及接线工作;参与单体和联合试运行,确保各系统协同运行正常;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整理,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提供工程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等。
标段编号: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25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1 09: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5 09:00:00 开标时间:2025-12-15 09:00:00
递交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10层
标段内容:潜湘支线、樟湘支线智能站建设施工项目包括湘潭分输站、云溪分输站、岳阳南分输站、汨罗分输站、醴陵分输站、醴陵压气站、株洲分输站7个站建设。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否则予以否决。未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进度、质量、安全等控制措施,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否则予以否决。(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同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2财务要求:(1)具有******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3.3业绩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施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场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上的查询截图。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须一一对应(发票备注有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放一张发票即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的不予认定。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投标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结果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其依法授权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该证明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项目全称及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如合同编号);②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角色(如总包、分包、主要服务提供方等);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验收结论(如 “验收合格”)及规模指标(如金额、工程量、施工范围等,需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业绩指标一致);④证明出具单位的全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实)。3.4人员要求:3.4.1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场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3.4.2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场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技术负责人业绩。3.4.3安全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1)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安全负责人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场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安全负责人业绩。以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人员岗位名称及姓名、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上的查询截图。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须一一对应(发票备注有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放一张发票即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的不予认定。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人员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结果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其依法授权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该证明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项目全称及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如合同编号);②人员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角色(如总包、分包、主要服务提供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验收结论(如 “验收合格”)及规模指标(如金额、工程量、施工范围等,需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业绩指标一致);④证明出具单位的全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实)。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3)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4)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集团及招标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5)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相应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发现此类情况,投标将被否决。(7)提交最近3年(2022年******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条款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3.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万争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系人:聂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招标公告-潜湘支线、樟湘支线智能站建设项目施工.pdf